| 四、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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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知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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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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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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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对合同、书据等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凭证,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各就所持凭证的金额纳税;对政府部门发给的权利、许可证照,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建立营 业账簿的,以立账簿人为纳税人。如应税凭证是由当事人的代理人代为书立的,则由代理人承担纳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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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征税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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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 同、仓储保管
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账册。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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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印花税的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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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采用按比例税率计税和定额计税两种计税方法。按比例税率征税的有各类经济合 同及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帐簿、产权转移书据等。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因为这些凭证无金 额记载,规定按件定额纳税。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有4档,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 五。定额税率为每件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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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印花税的贴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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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这就是说,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发生纳税义务行为时,按照应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 计税、自行购花、自行贴花。鉴于有些凭证一次贴花数额较大和同一种凭证贴花次数频繁的实际情况,为了简化 手续,纳税人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和按期汇总缴纳两种办法。按期汇总纳税的凭证, 纳税人应按当地税务机关核准的汇缴期限,自行汇总金额、计算完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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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印花税的减税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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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纳税人只要书立、领受应税凭证,都要征税。同时,印花税薄负广征,除另有规定外,对纳税人一般没有减免税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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