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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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知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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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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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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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末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上述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税率为1.2%;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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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纳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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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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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房产税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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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70%×适用税率
应纳房产税=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第二个计算公式只适用于个人、房管部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含武装警察)、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出租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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